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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方案

来源:作者:2016-10-26

 

 

湖南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湖南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农普办〔2016〕17号]

 

各市州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国农普办字〔2016〕4号)和《湖南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湖南省委宣传部关于做好湖南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湘农普办〔2016〕5号)精神,认真组织好全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工作,根据国务院农普办制定的《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方案》,结合我省实际,省农普办制定了《湖南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抓好落实。

 

 

  湖南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9月6日

 

 

湖南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工作方案

 

做好农业普查宣传工作,营造全社会了解、支持、配合农业普查的良好氛围,是保证农业普查顺利进行的重要举措。为认真搞好全省农业普查宣传活动,确保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以下简称“三农普”)是我省步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和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关键时期进行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是顺利开展“三农普”的重要前提,意义重大,责任重大。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提出的“牢牢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牢牢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要求,高度重视“三农普”宣传工作,确保宣传工作有序、有力、有效,为普查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宣传目的

通过广泛宣传,促进社会各界了解、理解、重视、支持农业普查工作,促进被调查对象积极配合、如实填报,促进普查人员依法普查、敬业普查、文明普查,从而确保普查工作有序开展、顺利推进,确保普查结果真实可靠。 

三、工作原则

充分认识“三农普”宣传动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统一协调、分级实施,上下联动、内外合力,因地制宜、力求实效”的原则,抓住重点、突出主题,有计划有步骤、有力度有实效地推进“三农普”各项宣传工作。

(一)统一协调,分级实施。省农普办统一协调组织全省“三农普”宣传工作,与省委宣传部联合制发开展全省“三农普”宣传工作文件,制定全省三农普宣传工作方案;指导和调度全省各地“三农普”宣传工作情况;制发国务院农普办统一规定的宣传品;组织全省性的宣传活动;协调省直其他部门支持配合“三农普”宣传工作。市县及以下农普办负责本地范围内的宣传工作,执行上级农普办有关“三农普”宣传工要求,完成国务院农普办和省农普办关于“三农普”宣传的各项“规定动作”,并结合当地实际,选择实施一些当地受众喜闻乐见,易行有效的“自选动作”。制定当地宣传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确保“三农普”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二)上下联动,内外合力。全省各级农普办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协同行动,共同使劲。下级农普办要定期向上级农普办报告宣传工作开展情况;上级农普办要对所辖区域农普办开展宣传工作的情况进行调度检查,对有特色、有实效的工作及时进行总结推介。各级农普办要加强与农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以及各主要宣传媒体的协调衔接,努力争取相关部门和媒体的支持配合,致力形成“三农普”宣传工作合力。

(三)因地制宜,力求实效。各地在开展“三农普”宣传时,要根据各地实际,突出地域特色,突出重点内容,有效利用具有当地特色的宣传媒介,选取当地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采取既符合宣传工作规范,又生动活泼、便于受众接受的宣传方式,充分增强“三农普”宣传的针对性、操作性、实效性。在开展宣传工作过程中,要对宣传效果适时进行评估,找差距补短板,及时调整宣传形式,完善宣传内容,延伸宣传路径,确保“三农普”宣传有序、有力、有效。

四、宣传重点

(一)大力宣传农业普查的重要意义,提高全社会对开展农业普查工作的思想认识,努力营造搞好第三次农业普查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大力宣传农业普查工作法规和开展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着力营造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依法支持、被调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确保普查数据质量的有利环境;

(三)大力宣传第三次农业普查的范围、对象和内容,以及普查调查方式的创新与应用,切实提高农普工作人员对“三农普”工作方案的认知力、推动力和执行力;

(四)大力宣传依法普查、敬业普查、文明普查的先进做法、先进经验和先进单位、先进人物,推动形成有利于做好农业普查工作“比、学、赶、超、帮”的良好氛围。

五、宣传工作安排

根据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进度安排,全省“三农普”宣传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普查准备阶段(2016年1—12月)

本阶段宣传重点是:以创作宣传产品和普及式宣传为主。结合此次普查的特点和创新,开发多种形式的系列化宣传产品,提升宣传内容的可读性和针对性,为后续各阶段宣传工作打好基础;配合试点等各阶段普查工作进展,陆续推进宣传活动;在12月份将宣传推向高潮,努力营造家喻户晓、各方配合的良好社会氛围。具体宣传活动全省分四个层面进行展开:

1.省级

(1)开辟“三农普”专栏。《湖南统计信息网》于1月14日开辟“三农普”专栏,并启用“中国农业普查―2016”标志。“三农普”专栏主要刊登农业普查相关文件、普查各阶段工作进展、有关宣传产品等,面向普查对象、普查员及社会公众,传播普查知识,强化配合意识,提升普查技能。各地要建立相应的网站并及时更新维护,同时要同步向省“三农普”专栏报送当地的动态工作信息。

(2)开通统计官方微信。在省统计局官方微信“湖南统计”上开辟“三农普”专栏,发布普查信息、工作进展、普查知识以及各类宣传产品;开展“随手拍”等主题活动,记录农普期间发生的点滴小故事,展现统计人的工作风貌。有条件的市州可考虑开通官方微信,共同刊发农业普查信息,联动扩大宣传效果。同时,各地要将“湖南统计”微信公众号作为“三农普”的有力宣传平台,及时进行宣传推广,请社会各界予以关注。

(3)跟进试点宣传报道(4—8月)。联合各试点地区,组织新闻媒体零距离接触农业普查,现场报道国家和省级农业普查试点情况。

(4)印制宣传海报(8—10月)。印制国务院农普办制作的不同风格的农业普查宣传海报,并发往各地。

(5)制作培训视频资料(8—9月)。结合试点,制作有示范效应的培训视频资料或动漫资料,包括普查小区划分、清查摸底、小区地图绘制、入户普查填表登记、访问技巧和PDA操作使用方法等,于9月底发往各地。

(6)制作宣传产品(8—12月)。结合三农普有关工作部署和进度,适时制作和发放农业普查宣传品,如宣传手册、宣传折页、宣传环保袋等;在2016年《统计年鉴》等统计出版物扉页上制作农业普查专版进行宣传。

(7)拍摄制作宣传片和公益广告(10月底前)。邀请省内有影响的艺术家作为形象代言人拍摄农业普查宣传片,时间在5分钟左右,以介绍农业普查的目的、意义与内容、对象和范围、主要调查流程、依法普查真实填报等内容为主。在宣传片的基础上,制作出5秒、15秒和30秒三个版本的公益广告。于10月底完成,并下发各地,安排在当地电视台、街头LED屏以及网站播出。

(8)制作多媒体宣传产品,并在全省开展农业普查宣传作品征集活动(8—10月)。与红网等网络媒体联合制作介绍农业普查的动画、图解、漫画和H5产品,与湖南电台联合制作农业普查音频广告等,为各地提供宣传产品和素材。9月份,在全省统计系统广泛征集与“三农普”有关的短文、诗歌、动画、漫画、照片等各类宣传作品,10月份评选出优秀作品。根据宣传作品征集活动情况,对报送的优秀产品进行后续开发,形成产品系列推荐各地使用。

(9)统计开放日宣传。9月20日前后,结合“9.20”统计开放日活动以及清查摸底工作,联合新闻媒体重点宣传绘制普查电子地图、划分普查小区、清查摸底办法以及对普查对象的要求、工作动态等。

(10)召开农业普查宣传工作会议。11月份,与省委宣传部联合召开省直主要新闻媒体负责人和记者座谈会,研究农业普查媒体宣传口径和方式,全面部署普查宣传,指导推进全省各地农普宣传工作。

(11)开展知识竞赛、农普好新闻以及摄影作品评比活动。11月上旬,在湖南统计信息网或红网、以及其他大型网站上开展以“农业普查,福到农家”为主题的湖南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知识竞赛,竞赛题主要依据《统计法》、《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等拟定。一法一条例一方案及其解读内容在“三农普”网站事先公布,便于各地组织学习。各级农普办组织以农普工作者(农普办全体工作人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为主体的参赛群体参加答题。同时,将在湖南统计信息网“三农普”专栏开展农普好新闻以及摄影作品评比活动,引导普查员通过网站专栏开展工作交流。竞赛和评比结果在 “湖南统计信息网”、“湖南统计”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布。

(12)媒体宣传。根据普查工作进展和需要,联系主流媒体刊发有关报道和采访稿件,联系主要网络媒体制作“三农普”专栏,借助媒体之力扩大宣传影响。

(13)督促检查。11月份,省农普办会同省委宣传部联合组成督查组,深入各地,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座谈交流等方式,全面了解各地农业普查宣传工作开展情况,检查指导好基层农业普查宣传工作,并将督查结果列入农业普查工作目标考核重要内容。

(14)宣传月和宣传周活动(12月)。全省各级宣传部、农普办联合全面启动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全省上下联动的农业普查环境和舆论氛围。12月份将在全省统一开展农业普查宣传月和宣传周活动,在现场调查即将正式开始前将宣传工作推向高潮。主要包括:

①开展宣传月启动仪式,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有关领导出席,并邀请主要媒体到场进行宣传报道;

②联系湖南日报、湖南卫视、湖南省人民广播电台、红网等进行适时宣传报道,号召支持配合农业普查;

③协调省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人,做客网络访谈和电台访谈,与网友和听众朋友在线交流、解读农业普查有关话题;

④在湖南卫视整点新闻或天气预报节目中插播农业普查宣传口号、公益广告和倒计时提示等字幕;

⑤利用其他主要媒体、公共场所、楼宇电视、交通工具等播出农业普查宣传广告片或张贴宣传海报;

⑥印发《致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被调查对象的一封信》;

⑦宣传重心要向县(市、区)、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转移。在农村集镇、农村集市、墟场、主要交通路口等人员聚集较多的地区,采取设立农业普查户外广告和墙体广告,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利用大屏幕播放宣传片等形式开展宣传;采取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下乡宣传”,利用宣传车、群众文化演出团体进行流动宣传,在乡(镇)政府、村委会广场设置宣传栏、宣传橱窗,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宣传画、通告,发放宣传单,利用村村通广播等形式开展宣传;在留守人员较多的地区,采取进户入门发放宣传资料,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点对点、面对面为农民群众做现场讲解的方式开展宣传。

2.市州级

按照《湖南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认真制定详细方案并贯彻落实。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宣传安排、宣传内容等基本与省级同步。

3.县市区级

(1)广播及电视宣传。各县(市、区)广播、电视宣传安排、宣传内容等与市级以上同步。

(2)宣传车。在“宣传月”活动期间,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宣传车巡回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进行宣传。

(3)公共交通设施宣传。有条件的县(市、区)可在政府公务车辆、社会营运车辆张贴农业普查公益广告进行宣传。

(4)文艺宣传。有条件的县(市、区),可组织业余文艺宣传活动,利用各级文化站编排群众喜闻乐见的当地戏剧、曲艺、歌舞、小品和相声表演等,宣传农业普查工作。

(5)短信宣传。与当地通信公司(移动、联通、电信)联合,通过短信平台向手机用户发送农业普查知识。

(6)其他宣传。在“宣传月”活动期间,将《致农业普查调查对象的一封信》发至所有被调查对象,使农业普查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农口部门要结合农业技术推广、应用等宣传活动,宣传农业普查有关知识。各地可结合当地传统习惯和节庆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4.乡镇村级

(1)运用村村响广播宣传。2016年11月底前,每周广播2次;2016年12月“宣传月”活动和正式普查登记期间,每天至少广播1次。

(2)乡镇政府设专门橱窗进行农业普查小知识等专题宣传。

(3)乡镇党委政府所在地制作不低于1幅的简易农业普查路牌平面宣传公益广告。

(4)2016年12月底前,以村为单位组织有关人员在房前屋后悬挂不低于10幅的农业普查宣传标语。

(5)各乡(镇)要在“农业普查宣传月”中,设立农业普查宣传咨询站、启动农业普查宣传车散发《致农业普查调查对象的一封信》,宣传农业普查法律法规及相关农业普查知识及农业普查的重大活动。   

(二)调查阶段(2017年1—5月)

本阶段宣传重点是:以宣传普查现场登记实况为主。宣传农业普查科学严谨,普查人员敬业奉献,广大群众支持配合普查等情况。深入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对农业普查工作的坚强领导,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的合作精神,普查人员克服困难坚持依法普查的工作作风,普查对象积极参与普查登记的典型事例。同时,对普查登记中查实的违法违纪案件和有关部门的查处情况及时曝光。对农业普查登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1.2017年1月,农业普查入户登记首日,邀请新闻媒体现场追踪报道各级政府领导亲临普查现场慰问一线普查员、普查对象,指导普查填报登记工作情况;连续采访报道基层现场登记及专家现场观摩情况。

2.统计官方微信开展“随手拍”或“我是农业普查员”专题活动。组织各地普查工作人员随时记录下普查工作的精彩镜头,讲述发生在身边的普查故事,分享普查工作场景等,以具有现场感的形式广泛宣传普查工作的科学性以及普查工作人员敬业奉献的精神面貌。

3.组织媒体基层行。组织主要媒体随普查工作人员一同走进现场调查,记录普查工作实景,宣传普查科学性,以及统计人坚持真实可信和敬业奉献的职业品质、普查对象积极参与普查登记的典型事例。

  4.各级新闻媒体继续刊播农业普查标语口号、公益广告。

(三)数据发布阶段(2017年6—12月)

此阶段宣传重点是:以发布三农普主要数据和普查资料开发应用成果为主。通过专题宣传、成果展示等多种形式,宣传我省农村改革发展的成果和取得的重大成就。

1.组织普查成果新闻发布会。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结束后,做好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发布的各项准备;与省政府新闻办共同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我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结果。

2.与主流媒体沟通,加强数据解读。配合全省第三次农业普查主要数据的公布和全部数据的发布,组织新闻媒体发布消息和评论,组织专家学者对发布的数据进行解读,促进社会各界充分认识认可普查的重要成果,科学合理使用普查数据。

六、工作要求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是统计法律法规规定的、国务院部署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涉及全省各级各地各相关部门,涉及广大农村生产经营者,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各地务必高度重视“三农普”宣传工作,确保三农普宣传取得实效,为出色完成“三农普”工作任务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切实加强对农普宣传工作的领导,将农普宣传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推动工作的重要手段。各级“三农普”领导小组要经常了解和掌握本地农普宣传工作情况,给予必要的经费和设备投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矛盾,为农普宣传创造宽松的环境。各级农普办要设立农业普查宣传组,专门负责统筹、组织、实施宣传动员工作,并加强对县市区“三农普”宣传工作的指导。农普宣传组要结合当地实际,配合普查各阶段工作精心制定宣传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努力形成上下联动、横向协调、齐抓共管工作局面。

(二)加强统筹兼顾。各地要明确农普宣传各个阶段、各个环节的重点工作,把握市、县、乡、村不同层级的进度节奏以及同一层面部门之间的时序安排,细致对接,有序开展,协调推进。要加强与宣传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争取指导和支持,将农业普查宣传纳入其宣传工作总体布局,并请其协调主流媒体配合开展“三农普”宣传,特别是重要时点和重要活动的宣传。要加强与媒体的合作,积极支持、引导媒体搞好重大宣传活动和舆论热点的采访报道,做好重大舆情回应工作,防止出现报道片面、失实和炒作,确保宣传报道和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准确性。要加强与涉农部门的合作,结合“科技下乡”“卫生下乡”和“农技推广”等活动,在部门内部刊物和网页及对管理对象发送的资料中,开辟专版或栏目,宣传农业普查的目的意义、对象范围、普查内容、时间安排、法律法规及要求;及时报道本系统农业普查工作动态和消息,宣传先进人物及其先进事迹,推广各地的典型经验和措施。

(三)加强审核把关。各地要对“三农普”宣传报道和宣传产品的内容严格审核把关,坚持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有效管理、正确引导的原则,确保宣传内容紧扣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题,着眼于统一思想、凝聚人心、解疑释惑、弘扬正气、服务大局。要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创新宣传载体手段,设计、制作、发布主题鲜明、创意独特、寓意深刻的宣传产品,着力宣传普查目的、意义、内容、流程和新特点,重点展现普查员恪尽职守、乐于奉献、敢于担当、吃苦耐劳的精神品质,详细阐述农业普查对经济社会发展和促进“三农”工作所发挥的作用。

(四)加强督查督办。各地要制定“三农普”宣传工作目标任务和考核奖惩办法,并将任务分解。要不定期通报宣传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特别是对宣传发动滞后、农业普查知晓率低的地区要进行重点督查督办,督促整改。各市州农普办报送的宣传稿件及采用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内容。省农普办将对宣传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稿件质量不高,没有及时宣传报道的,视具体情况对相关单位通报批评。

(五)加强队伍建设。各地要组织热爱宣传、有宣传工作能力和经验的同志承担宣传工作,要通过创新形式、创新手段,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做好“三农普”宣传的各项工作,努力提高宣传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要根据三农普进度安排,增强主动性、针对性,多方位、多角度地收集、整理和报送能够反映三农普工作进展情况、采取措施、取得成效和对策建议等有价值的重要信息。为加强三农普宣传工作联系的便捷性和紧密度,各市州应确定1人作为“三农普”宣传工作联系人(9月10日前报送省农普办宣传组罗昊,电话:0731-82212376,邮箱:hnnpxc2016@163.com),专门负责与省农普办宣传组和各县市区宣传工作的联系沟通。同时,省农普办宣传组将建立三农普宣传工作QQ群(群号码:343196018,群名称:湖南三农普宣传),请各地联系人尽快加入。